對象: 各類弱能人士,包括聽覺受損、視覺受損、肢體弱能、自閉症、弱智、精神病、語言障礙及器官弱能人士
申請途徑:現時未曾申請「殘疾人士登記證」的人士可個別向勞工及福利局提交申請(填寫申請表),
需附上: (1)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(2) 證明殘疾文件副本 (例如由醫生或專職醫療人員簽發的證明書) (3) 25 x 31 mm 彩色近照 (以純藍/紅褐色背景為佳,和申請特區護照類同)
申請表格可於各區民政事務處、社會福利署辦事處索取或於以下網址下載: http://www.lwb.gov.hk/chi/forms
收費:全免 (以上有關收費的資料僅供參考,一切以有關機構所提供的最新資料為準。)